乙方: 身份证号: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互惠、互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乙方生产承包(托管运营)甲方洗煤厂一事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甲方将位于 洗煤机洗煤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。
二、甲方将通过试生产运行正常的设备全部移交乙方接管,并签订接交手续。生产设备的日常生产、设备更换、保养、维修、配件更换、耗材供应由乙方承担,乙方应避免人为因素的设备损坏,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。协议终止时,甲乙双方共同查验设备的完好情况,并履行接交手续。
三、生产所需电、水,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;甲方提供三辆装载机,油料由甲方供应,费用由乙方承担,结算价格按石油公司价格时价,税票以甲方名义抵扣;煤矸石、废料、煤泥向场外拉运倾倒由甲方负责,厂内的倒堆、装卸由乙方负责。
四、甲方提供住宿起灶用房。
五、生产原煤、精煤的化验工作由甲方负责。
六、安全生产管理
1.协议签订后,按照安全生产第一的基本方针,在生产过程中,乙方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乙方应加强管理,遵守安全生产规程,强化员工培训,避免重特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。如发生事故,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,乙方应为高危岗位工作人员买保险。
2.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,对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公司提出的合理化整改意见,乙方无条件立即整改,乙方拒不整改的,每次罚1~2万元,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,甲方有权解除承包生产协议。
3.乙方要加强生产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,严守工作纪律,严禁在场内从事违法活动,发现一次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的罚款2000元。
七、生产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
1.甲方按入洗原煤9.5元/吨的价格付给乙方,甲方需保证最低入洗量的原煤供应,确保乙方的生产最低需求量和承包生产效益,经乙方测算,无法保证正常生产效益时,则双方共同协商,协商无果,乙方有权解除协议。2.甲方保证乙方每月生产2万吨原煤,如生产达不到2万吨,按2万吨支付工资(洗煤机械故障除外)。
3.承包期限:承包生产期限为1年,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起。
4.费用结算:每月月底结账,甲方在次月15日结清上月生产费用。
5.购置设备易损件的费用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具正规票据。工人工资发放,乙方以报表的方式上报甲方,甲方拨付的工资款项,并从承包生产费用中核减。
八、其它
1.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此协议,不得违约。如有违约,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。
2.如遇国家政策变化,其他不可抗拒因素,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,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终止协议。
3.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,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。
4.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。
5.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签字): 乙方(签字): 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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