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山西省政府印发的《山西省“十三五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》明确了山西省“十三五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。
《方案》对11个地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进行了分解,提出三十条具体推进措施,同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涉及重点工作部门进行了任务分工。
《方案》指出,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,鼓励晋北、晋中、晋东三大国家级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采用大容量、高参数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。
加强煤炭清洁转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,到2020年,将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。
加快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建设,有序推进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,稳步发展风电。
积极发展生物质能,统筹开展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,推进长治、运城等地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,开展垃圾填埋发电试点示范。
到2020年,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800万千瓦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