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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五煤电调控目标建议定在10亿千瓦

2016-07-06 09:18:43 

4月21日,国家能源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煤电调控政策,此后连发四文督战煤电“大刹车”。主管部门针对本轮煤电投资狂潮的调控力度可谓达到了顶点。


中电联已对2016年煤电亏损发出预警;国 家能源局的首份煤电预警也发出了明确的信号。定量评价表明,在需求增长放缓、电源建设严重过剩、市场改革深化的外部环境下,煤电很快将面临全行业亏损的境地。而继续大上煤电,就是把煤电推向长期亏损“泥沼”的“致命一击”。


因此,煤电调控政策必须有预见性,坚决杜绝煤炭、钢铁等行业的严重产能过剩问题再次出现。 制定科学、可行的煤电调控目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,要综合宏观经济与电力行业、跨区资源配置与地方经济发展、可再生能源替代与煤电定位调整的必要过程等多方因素。


中国能源报援引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称,2015年底,全国全口径煤电装机8.8亿千瓦。另据统计,截止2016年1月,在建煤电项目1.9亿千瓦;另有约6200万千瓦煤电项目通过审批,但尚未开工建设。


按照平均三年建设期算,即便是现有调控政策执行到位,部分不合格项目被取消,部分项目延后建成,2016—2018年每年新增5000万千瓦煤电已成定局。


这样一来,2018年煤电总规模将达到至少10.3亿千瓦。2020年的总装机规模将达到多高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年的调控效果,以及后续是否会出台更严厉的调控政策。稍有不慎,达到甚至超过11亿千瓦的局面也可能会出现。


综合考虑电力需求增长的不确定性、满足最大负荷增长和保障电力系统灵活性(特别是备用和辅助服务)等多重因素,袁家海建议把“十三五”期间的煤电调控目标确定在10亿千瓦。


具体路径是:对2018年底达到的10.3亿千瓦煤电机组,实行“淘汰3000万、封存4000万、改造4000万”。封存的4000万千瓦濒临退役低效煤电机组不再核准年度发电计划,也不允许其参与直购电交易,只作为备用没入辅助服务市场;改造的4000万千瓦主力煤电机组以提供系统深度调峰服务为主,作为尖峰和辅助服务机组参与电力市场。


如此,2018年底主体煤电机组依然以电量型为主(9.2亿千瓦),可保证较为合理的利用小时和经济性;部分低效机组和灵活性改造机组(8000万千瓦)向电力型机组转变。但这一路径的实现,必须要以“十三五”期间不再新核准、2018年后不再有新建机组投运为前提条件。


袁家海建议主管部门在科学规划、系统评估的基础上,制定出定量化的煤电调控目标。以2020年9.2亿千瓦煤电装机为规划目标,淘汰3000万千瓦落后机组,封存备用4000万千瓦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,在30—60万千瓦机组中完成4000万千瓦存量机组的深度调峰改造。


这样使得2020年电量型机组规模控制在9.2亿千瓦内,其利用小时数保持在4500小时左右,总体具有较好的经济性;电力型机组规模在8000万千瓦左右,承担备用和系统灵活性服务,保障可再生能源并网。


此外,取消全部不具备核准条件的煤电项目;三年过剩省份2018年前煤电项目全部缓建,五年过剩省份2020年前煤电项目全部缓建;2015年后新核准未建项目全部取消;“十三五”期间冻结核准新建煤电项目,资源不足地区的电力供应能力应通过强化跨省区资源配置来保障。将热电项目纳入国家总体建设规划,严格执行“以热定电”,严控“一哄而上”新建或改造抽凝式热电机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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